互推赏侵权投诉指引
投诉流程
一 投诉通知
权利人认为互推赏平台上的某些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公司发出书面投诉通知。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投诉通知须包含以下内容:
1. 权利人主体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投诉: 权利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联系地址、身份证(中国公民)或护照(外国公民)的照片或扫描件等。
(2)单位投诉: 权利人的名称、住所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诉通知(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等。
(3)代他人投诉: 除上述(1)(2)中要求的投诉人和权利人双方的主体身份信息和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权利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
2. 投诉内容
(1)被投诉内容的完整标题/名称和网络地址、所在位置描述等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2)被投诉内容侵犯的权利类型(如: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3.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1)著作权侵权投诉
A. 著作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
B. 被投诉内容构成侵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内容构成对权利人版权、商标权或专利权等权利侵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2)人身权侵权投诉
A. 指明被投诉信息中具体哪些内容涉嫌侵犯权利人的人身权益。
B. 被投诉内容对权利人人身权益构成侵权的事实和详细理由说明。
4. 权利人保证
权利人应在通知书中保证:权利人在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所提供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保证承担和赔偿互推赏因根据权利人通知书对被投诉内容进行处理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 对合法投诉通知的处理
1.互推赏收到权利人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投诉通知后,会尽快依法对被投诉内容做删除或断开链接等处理。
2.对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投诉通知,互推赏有权在权利人补正前暂不处理。
3.对于侵犯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投诉通知,互推赏在进行处理投诉的同时将依法将投诉通知转送服务对象。若服务对象依法提交了反通知,互推赏会将反通知转送权利人。若权利人对反通知持有异议,依据法律规定,权利人应当且能够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直接和服务对象处理相关争议。
三 反通知程序
1.涉嫌侵权作品提供者(反通知人)收到公司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向公司提交书面反通知,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反通知需反通知人亲笔签名,反通知人为单位的,则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反通知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反通知人主体身份的材料;
(2)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链接的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3)认为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对作品享有版权的权属证明、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能证明作品提供者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材料。
2.反通知人应保证反通知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公司收到反通知人的反通知后,将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同时将反通知人的反通知转送权利人。公司对恢复被删除作品,或者被断开作品链接的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权利人不得再通知公司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该作品的链接。
注意事项
1.权利人应提供经签章或签名的书面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互推赏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届时还请配合提供。
2.若权利人确有合理理由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应提供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权利人签章或签名)。
3.若证明材料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进行公证认证或其他法律要求的证明程序。
4.若权利人已经对被投诉人提起行政或司法争议解决程序的,请将通知书和相关受理证明、提交给争议解决机构的证据一并提交互推赏,这将有利于对投诉的处理。
通知方式
权利人可以按照上述指引将相应的材料发送至投诉邮箱kefu@hutuishang.com,邮件主题请写明“投诉人姓名-侵权类型”。